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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项设计
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资质

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设甲、乙两个级别。持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,可从事各类土木建筑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智能化项目的咨询、设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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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代办流程
  • 资质标准
  • 搜搜资质是目前上海规模较大最专业的资质代理机构,十年成功办理经验,成功服务客户数达1000家以上,成功率目前100%,一直领跑于行业前端。多年来以切实解决客户问题为服务理念,始终秉承着帮助客户在最短时间内以最低成本获得资质证书为目标,得到广大客户的一致认可和信赖。选择搜搜资质代理,为企业能够减少走弯路,提高效率。


  • 1、技术负责人工作简历。

    2、所有人员身份证原件读卡。

    3、工程师信息采集手机绑定,开通建委系统。

    4、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。

    5、所有人员工作简历和个人业绩。

    6、具体人员要求见资质标准附件。


  • 1、前期沟通签订合同(合同事项确定、办理周期、付款方式、违约责任)。

    2、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人员证书配备和培训(建造师、工程师、八大员、技术员和业绩确认)。

    3、交接相关材料、企业缴纳人员社保、同时开通建委系统(社保缴纳时间确认、工程师八大员原件核验)。

    4、社保第一个月扣款后,搜搜资质开始编写申报材料和材料审核。

    5、材料提交建委系统,待建委审核。

    6、网上公示是否通过。

    7、网上公告领证。

    8、资质代办合同结束。

    9、后期人员维护和资质维护。


  •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标准

    一、总 则

      (一)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设甲、乙两个级别。

      (二)持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,可从事各类土木建筑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智能化项目的咨询、设计。其中包括:1、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;  2、设备监控系统工程;3、安全防范系统工程;4、通信系统工程;5、灯光、音响、广播会议系统工程;6、智能卡系统工程;7、车库管理系统工程;8、物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工程;9、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;10、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;11、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;12、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;13、舞台设施系统工程。

    二、标 准

      (一)甲级

    1、资质和信誉

      (1)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。

      (2)社会信誉良好,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人民币。

      (3)企业承担过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专项设计,或中型项目不少于3项。

    2、技术条件

      (1)专业配备齐全、合理,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“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”的规定。

      (2)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 8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,并主持完成过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的设计,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

      (3)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,非注册人员应完成过不少于2项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的设计,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

    3、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

      (1)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。

      (2)具有完善的资质管理体系、运行良好,具备技术、经营、人事、财务、档案等管理制度。

      (二)乙级

    1、资质和信誉

      (1)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。

      (2)社会信誉良好,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。

    2、技术条件

      (1)专业配备齐全、合理,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“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”的规定。

      (2)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,5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,并主持完成过不少于1项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,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

      (3)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,非注册人员应完成过不少于2项小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,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

    3、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

      (1)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。

      (2)具有较完善的资质管理体系、运行良好,具备技术、经营、人事、财务、档案等管理制度。

    三、承担业务范围

      (一)甲级

      承担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。

      (二)乙级

      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的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。

    四、附  则

     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。

     
      附件1: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

      附件2: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项目规模划分表